一、湖北黄冈:4月16日起,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进一步优化
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日前发布通知,从4月16日起,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
1.提高“四类人员”贷款限额。
(1)提高“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贷款最高限额由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2)提高“二孩三孩”家庭及教师、医务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
2.优化“两类套数”认定标准。
(1)优化属地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在购买房屋所在县(市、区)无住房的,办理提取或贷款时按首套住房认定。
(2)优化“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在住房套数认定时给予核减1套家庭住房套数。
3.优化“两类需求”提取政策。
(1)优化购买车库(位)提取使用政策:缴存职工在该市购买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车库(位)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车库(位)的总价。
(2)优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使用政策:职工本人或配偶已有个人商业住房贷款且正常还款6个月后,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首次申请商业贷款提取时上一年实际还款额和商业贷款余额之和。
二、河北石家庄:4月1日起,可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
1.实施购房提取家庭代际互助。
在2025年4月1日以后新购住房(含二手房交易)的购房人,除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其父母、子女在自愿基础上也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购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提取合计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
2.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符合该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提高至15000元/人;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提高至18000元/人;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提高至21000元/人。
3.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限制。
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查验户籍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4.增加还贷提取频次。
偿还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提取频次,由每12个月提取一次调整为可每月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三、山东临沂:4月1日起,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上浮10万元
3月31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额度上限基础上上浮10万元。
四、贵州黔南: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家庭最高可贷90万元
1.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缴存人购买绿色建筑。
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经过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一星级绿色建筑,可贷额度上浮10万元,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7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和持有优才卡的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
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经过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可贷额度上浮20万元,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和持有优才卡的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90万元。
2.延长缴存职工贷款到期年龄。
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年龄,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3.延长贷款还款宽限期。
处于正常还款的黔南州行政区域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不改变贷款期限的前提下,允许有突发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借款人申请暂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每户贷款户最多可以申请两次,每次最长12个月。
4.支持未婚子女购买黔南州行政区域外自住住房使用代际互助。
未婚子女在工作地或户籍地购买黔南州行政区域外自住住房,在已缴交购房首付款的前提下,其父母可申请提取黔南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追加购房款。